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農村再生遇阻 農民要反對者下鄉看看

農委會為了讓農村閒置空間、農地,結合社區營造再生利用,正積極推動「農村再生條例」,不料卻遭部分司法界人事痛批涉嫌違憲﹔甚至有不少政治人物質疑,百萬元以下工程計畫,將下放給社區發展協會來執行,唯恐會淪為政治綁樁工具﹔然而因推動「農村再生」計畫而讓家鄉受益的彰化大村鄉農民則反批,這些反對者根本就不了解「農村再生」計畫,對產業與人口嚴重外流鄉村的重要性,不僅可立即增加就業機會,協助農村結合休閒農漁園產業轉型發展,吸引子弟回流,更可讓老舊農村煥然一新,要求這些反對團體應實地前往農村考察,聽聽農民的需要與聲音,不要只坐在冷氣房內唱反調。
 不少社區發展協會幹部也強調,相當高興農村再生條例受重視,但需要的是有建設性的建議與防弊措施,而不是一味反對、淪為政治鬥爭工具,卻沒相對提出有利台灣農村發展方案,不僅對廣大農民沒幫助,反而會斷送振興農村的生路。

李河錫報導

總統:盼各界提建議 讓農村再生條例更周延

總統馬英九5日下午與高雄縣旗美地區文學家及文史、社區營造工作者座談時強調,「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條文可討論,希望各界提出具體建議,讓條例更周延。  美濃愛鄉協進會總幹事張正揚指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偏向負面,已有一萬多人連署要求退回行政院。馬總統對此表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由立法院初審通過,但不會急著通過二讀。條例是「由下而上」,不會有黑箱作業;「計畫導向」,各單位、社區提出計畫,經專業審查、監督後核定實施,不會蓋出與環境不相容的建築物;「軟硬兼施」,文史保存、社區教育宣導也可申請計畫經費。  馬總統表示,政府預計10年投入新台幣2000億元經費,進行農村再生計畫,朝向結合社區的力量,讓農民、農村、農業都能得到最有利的發展,也兼顧生活、生產與生態的發展,預計4000個農村生活環境將獲得改善。  馬總統也希望地方文史工作者、生態保育、農業團體也可加入農村再生計畫,讓農村再生計畫做得更好。

撰稿‧編輯:陳怡君 新聞引據:中央社

農民質疑馬英九「農村再生條例」是滅農政策

馬總統昨天下鄉與旗美地區民眾座談,農民質疑「農村再生條例」是滅農政策,未來農村將無地可耕、農村景觀一致化,馬英九重申,該政策是「由下而上、計畫導向、軟硬兼施」,立法之前會多傾聽民意。
農民憂心無地可耕 淪為觀光附庸
旗美社區大學副主任張正揚表示,政府極力推展農村再生條例,但不少農民及學者對草案內容有疑慮,擔心未來農村無地可耕、農村景觀一致化或淪為觀光附庸的危機,建議應以農民生存為出發點,協助農村改善農業生產設施、吸引青年回流、推廣有機精緻農業等為政策執行重點。
他指出,農生條例相關條文多有違背現行地政法令規範「農地農用」原則的疑慮,在提出完整的國土規劃與農業永續發展願景之前,農生條例即提供農地與建地整合變更非農用的空間,等同加速農地開發壓力,不利永續農業發展。
建議結合永續農業 推動學習機制
他們認為,農村再生政策須結合永續農業願景,仿效日本整合一級、二級、三級產業特色的「六級產業構想」,以推動農業再生,應創造農村創造性人力培育機制,建議在農村再生政策增列「推動農村學習機制」、「普設農村型社區大學」,推動農村成人終身學習風氣,提供農村居民多元學習管道,振興農村產業活力。
尊懷活水文化協會創會理事長王中義也建言,農業是國家生存的根本,也是需求的基礎,建議政府對農村經濟要有實質政策,進行全面水文和環境與生態、人文調查,培養農村多元人才,建立、暢通產銷管道。
馬允諾立院二讀前 會多傾聽民意
馬英九強調,農生政策攸關全國四千多個農漁村、六十多萬民眾的生活品質提升,預算高達兩千億元,將採取「由下而上、計畫導向、軟硬兼施」作法,絕非是綁樁政策,他允諾立院二讀之前,會多舉辦公聽會傾聽民意。

〔記者蘇福男/高縣報導〕

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馬英九:推動農村再生 鼓勵青年返鄉共同打拼

據台灣媒體報道,昨天是 329青年節,馬英九下鄉雲林與6、7年級青年座談,馬英九強調,6大明星產業中有精緻農業等3項與農村有關,當局推動農村再生,也鼓勵青年返鄉共同打拼。
據報道,馬英九說,當局將推動 6大明星產業,其中精緻農業、觀光旅遊、文化創意等 3項就與農村有關,並針對農村、農業、農民三管齊下逐步改善,例如推動制訂農村再生條例、小地主大佃農、保障農民福利等。
馬英九表示,希望藉農村再生條例,振興農村,推動農村改造,執行方案由下而上、由村里長或小區發展協會提出,並非為了政黨綁樁,是為了落實照顧辛苦的農民、面臨轉型的農業與需要改善生活環境的農漁村。

華夏經緯網3月30日訊
責任編輯:程金玉

農委會:農村再生旨在創商機 吸引青年回流

行政院農業委會表示,外界質疑農村再生條例只是硬體建設是誤解,政府有心讓農村再生以活化農業、美化農村,創造農村生機與商機、吸引青年回流。
農委會並說,推動農村再生絕對不等於罔顧農業生產;農村再生著重在農村機能的活化、人力的培養,絕不只是硬體建設而已。
另對「違憲」之說,農委會說,法案完全符合法制作業程序,農委會不會推出違憲的法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沒有違憲問題。
至於「逼迫農民放棄農地」,以及「以農村再生之名行工程發包之實」等質疑,農委會認為,這完全是莫須有的指控。
農委會重申,目前在14個試辦區推動的經驗,讓農委會在推動上更有信心;對於質疑與反對的意見,農委會會認真看待,並詳加檢討,納入政策修正參考。
宣傳方面,除先前辦過的數百場農村座談會,農委會還會加強與地方面對面溝通,針對農民關心的問題詳加說明,加強雙向溝通。
至於外界懷疑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急審過關,似乎與選舉在即有關;農委會對此說法予以否認,並說,法案推動照原本進度進行,以利農村再生與活化。
針對學者與社運人士對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提出質疑,認為農村再生條例「無法解決最迫切的農業生產問題」、「只著重在硬體建設」及「違反憲法法律保留與授權明確性原則」等;且認為選舉在即,使得法案急審通過,以利工程發包、預算下鄉,農委會對上述說法做出澄清。980327

中央社

馬:農村再生 不讓財團介入

總統馬英九五日到高雄縣進行旋風式走訪,總統馬英九與高雄縣旗美地區文學家及文史、社區營造工作者座談時強調,「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條文可討論,希望各界提出具體建議,讓條例更周延。 馬總統由總統府副秘書長賴峰偉、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立委鍾紹和及教育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官員陪同,下午參訪高雄縣美濃鎮「鍾理和文學紀念館」,並與文學家、文史工作者座談。 美濃愛鄉協進會總幹事張正揚指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偏向負面,已有一萬多人連署要求退回行政院。 馬總統表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由立法院初審通過,但不會急著通過二讀。農村再生條例是農委會重點工作項目,規劃是「由下而上」,不會有黑箱作業;「計畫導向」,各單位、社區提出計畫,再經專業審查、監督後核定實施,不會蓋出與環境不相容的建築物;「軟硬兼施」,文史保存、社區教育宣導也可申請計畫經費。 馬總統表示,政府預計十年投入新台幣二千億元經費,進行農村再生計畫,朝向結合社區的力量,讓農民、農村、農業都能得到最有利的發展,也兼顧生活、生產與生態的發展,預計四千個農村生活環境將獲得改善。 雖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委王政騰表示,正在辦理公聽會、在社區與農村辦理說明會。但馬總統還是希望多辦理公聽會、說明會,解釋、說明條例草案,也聽取地方建議。他更希望如果大家對農村再生條例有意見,應明確具體指出缺失,供政府參考。 總統馬英九參觀鍾理和文學紀念館時指出,媒體副刊文學版面縮水,可研究電子媒體提供空間的可行性,而詩作、短文、散文等文學也可成裝置藝術,增加發表空間。 隨後,馬總統等人拜訪旗山鎮「尊懷文教基金會」,與地方文史工作者座談。有人關心農村再生計畫,馬總統表示,只要妥善規劃,嚴格審查、監督,就不可能有財團介入,「綠野平疇不會出現大建築物」,造成污染。 他希望地方文史工作者、生態保育、農業團體也可加入農村再生計畫,讓農村再生計畫做得更好。 最後,馬總統到岡山探視因病正接受治療的許福森議長後,才搭機返回台北。 2009/04/05 22:50

中華日報 記者吳門鍵∕鳳山報導

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農村再生爭議 經建會:不會有水泥化等問題

農村再生條例爭議不斷,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官員表示,農村再生條例不會引發農村水泥化、財團化等問題,將是由下而上的農村規劃,由農村自行決定要如何發展。
「農村再生條例」為總統馬英九的競選政見,屬「愛台12建設」的重要一環,條例草案去年經立法院初審通過,台灣農村陣線等民間團體以草案不完備等為由,要求加開公聽會,近日再引發此條例將引發農村水泥化、引入財團、剝奪解決農業產銷資源等疑慮。
農村再生條例的主管機關為農委會,經建會擔任整體規劃幕僚、協商角色。經建會官員今天解釋,外界對農村再生條例有誤會。
經建會官員表示,國內有 8成土地為非都市土地,都是農村再生條例的管理範疇,並非只針對農地、農村;非都市土地管理自民國75年後就未更新,政府希望以農村再生條例有計畫的管理非都市土地。
官員表示,目前非都市土地存在許多合理但不合法情事,例如休閒農園有開餐館、旅館的合理需求,但目前法規卻不允許;也存在合法但不合理的現象,例如農村蓋有豪華農舍別墅,因缺乏管線規劃,以致污水直接排入農地。
經建會表示,農村再生條例將解決既有及未來可能出現的種種合理不合法等問題,將是由下而上的規劃,由有需要的農村自行決定發展方向,再由縣市政府審核、中央核定後核撥經費,非過去政策全國統一的做法,可避免水泥化、財團化等疑慮。
依據農村再生條例規劃,政府將在10年內投入新台幣2000億元經費,改善農村整建、非都市土地重整;例如藉由「集村」方式加強農村的污水管線、公園、托兒所等公共設施及福利,但也引發未將政府資源用在重要的農業產銷、農業所得等問題。
對此,經建會官員表示,解決農業產銷問題非常重要,但農村再生條例主要是要解決非都市土地的重整問題,農業產銷問題,應在農村再生條例之外處理。
980409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 9日電)

回響》農村再生 農民主導?

八日社論「農村再生的美景,為何讓農民深感疑懼?」所提期許與指教,回應如下:
一、本會核心任務即在「振興農業、照顧農民與活化農村」,此次提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是針對當今農村「景觀紊亂、生活機能不佳,土地問題難以解決」等困境,期藉由該條例活化農村生活機能、美化農村景觀,從而帶動農村產業發展、吸引青年人力回流。
二、體認「人力資本」是農業再生的根基,因此以「培根計畫」培訓農村人力、凝聚社區意識進行農村社區營造,並輔導農村發展特色產業,如今農村旅遊受到歡迎即為成果,如輔導九二一受災的南投魚池澀水社區如今被譽為「台灣小瑞士」,遊客飽覽生態又能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農村再生」,正是要擴大成功經驗,希望幫助更多農村社區找到自己的未來,「農村再生」是要以農村的改善,為農產業的發展營造一個好的環境,而非「只是發包工程而已」。
三、農村再生條例強調「居民自主,政府協助」,農民自己設計家園、自己動手,政府主要是提供資源與協助,反對者擔心「擴大農業部門的權力,削弱農民自身的支配權」的情形並不會發生!

【聯合報╱陳榮俊/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組長(台北市)】2009.04.11 04:34 am

偏鄉農村再生的基礎與推動策略之初探-台東農村再生培根計畫的推動經驗

壹、緒論
台灣過去政府的農業政策從民國60年代的「三農」(農業、農民、農村)到80年代的「三生」(生產、生活、生態),引領台灣農業走向多面向的發展。除了要保障農民福利,更要在安全農業與責任農業的理念上,實施符合國際規範的綠色直接補貼,重視環境與景觀的永續經營,也讓我們的子孫有一塊乾淨的土地,可以永續地生產健康的糧食。
然而,自從台灣加入WTO之後,農村結構逐漸轉型,農村青年人口外流日益嚴重,而且農業自由化使農村發展及其競爭力遭受衝擊。因此改進農業生產方式、改善農村生活及維護農村生態環境,創造農村經濟活力,促進農村社區再生,縮短城鄉差距,成為政府的農村發展刻不容緩之課題。
於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建設富麗農村,特擬定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以備做為農村施政之依據,該草案正送請立法院審議中。未來透過特別立法,由中央政府分十年編列2000億預算之「農村再生基金」,以利「農村再生計畫」的執行。而計畫中將照顧4,000個鄉村社區及60萬農戶,打造恬靜美麗的農村。此計畫的架構,特別重視由下而上的精神,將以農村居民為主體,由村里長或社區發展協會結合有經驗之社區發展團隊,研提農村社區的再生計畫,經地方政府審查通過後予以補助,以改善基層農村風貌及景觀,打造富麗新農村。
貳、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問題與建議
針對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從平面媒體及網路上可以看到許多對該草案的批評指責。(林英彥 2009)也對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提出「規劃體系混亂」的問題,並針對相關條文提出一些質疑。同時也對農村建設法令之制定提出幾點建議。(林英彥 2009)建議農村再生條例規範之內容集中在生活空間之建設,生產問題交給農業發展條例,生態問題由環保單位負責; 另也建議將再生條例之施行對象地區先行限縮在「邊際農村」地帶,如此在人力與財力運用上比較能收到立竿見影之效果。所謂「邊際農村」的原意來自於日本農村人口年齡65歲以上者占一半以上,而且人口持續減少中的農村所稱的「限界聚落」的概念。這種農村如不設法協助其再生,很可能會沒落消失。在台東偏鄉地區,類似「邊際農村」之村落不少,農村再生條例如果專對這種村落為施行對象地區,可能會收到更具體的效果。而農村再生計畫應著重在「邊際農村」,亦即偏鄉農村的建議,正好符合台東偏鄉農村再生發展需求。

參、台東偏鄉農村發展的問題
台東地處偏鄉,有非常多的農村長久以來因人口老化與外移問題非常的嚴重,已逐漸凋零成為「邊際農村」之村落。以長濱鄉永福社區為例,其原本為一個超過400人的原住民族部落社區,然而目前僅剩約70戶,實際居住人口不到80人,主要是老人與小孩。社區人口中98.5%是阿美族原住民,其餘是閩南人。永福社區一直以來都是以採集與農業為其主要產業,但是由於灌溉水損毀十年之久,讓原本就難以支撐生計的農業更加雪上加霜,人口外流嚴重,勞動人口也呈現老化現象,不但本地經濟崩解,本地獨具一格的原住民文化也接著漸漸流失。人口外流的另外一個後遺症是居民對於環境的汚染與惡化也視若無睹,居民無力維護農地地力,任其荒廢,或者土地面臨被財團併購,進行一些與當地背景無關的土地開發。
類似的社區在台東偏鄉非常的多,尤其是在原住民族的部落農村社區。若無適當的計畫協助其產業的振興,並給予適度的基礎設施建設經費挹注,則農村社區環境的頹敗,將影響其經濟產業的發展。而在無法滿足農村最基本的生活條件下,農村農業生產的根基也將遭受衝擊與撼動。隨之而來的則是農村土地被迫在不動產市場中廉價移轉,瓦解農村既有的生產功能、社群組織與共同的記憶。

肆、台灣農村發展的問題與農村再生發展的契機
誠如(劉健哲 2001)所提出,近年來,台灣農村的社會經濟結構已隨著都市化與工業化的快速發展,而逐漸改變。隨著國民所得的提高,農村建設雖有長足的進步,惟農村公共設施不足,村民生產與生活之改善仍然有限,政府為縮短城鄉發展差距,多年來雖亦極力加強農村規劃建設之工作,以改善村民之生產與生活環境。惟在體制尚未建立,規劃建設內涵與項目不易掌握,農村特質與規劃目標亦未深入瞭解之情況下,致整體性、綜合性與前瞻性發展規劃不足,不易達成促進整體農村發展之目標。此外,(許松 2008)也提出,台灣大多數農村社區聚落,由於長久自由發展結果,導致社區道路狹窄彎曲,公共設施不足,排水不良,居住環境髒亂,生活環境品質低落。爲了縮短城鄉差距,促進農村社區土地合理利用,改善農村生活環境,經於1987年開始透過土地重劃方式辦理農村社區更新建設,更新後對農村土地利用、公共設施之興建及地籍之整理,已有具體效益。惟對更新後農宅輔建、環境美化、社區發展等軟體建設方面仍有待加強。
審視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精神,即是為了解決前述農村發展所面臨的問題而設計。雖然,目前在條文的設計上可能有進一步修訂的空間,但其擬定的精神對台東偏鄉農村社區的發展,且有其長遠的助益。尤其其規劃以藉由社區擾動與學習的機制,建立偏鄉農村社區草根參與的力量。而透過培根計畫的執行持續辦理農村營造人力培訓,來強化溝通管道,掌握在地心聲。並透過此一人力培訓計畫的推動,建立農村社區自主經營管理的基礎。此外,在社區菁英份子與專業輔導團隊的共同參與下,由下而上擬定了農村社區未來發展的願景與未來農村再生計畫推動的項目。

伍、台東農村再生培根計畫經驗
今年在台東偏鄉地區所推動「97年農村農村再生培根計畫-東一區」的計畫中,一共擾動了當地42個社區(如圖1所示),提供了478小時的課程,累積的上客人次共1353人次。這對台東偏鄉社區而言,投注了未來發展的希望種子。

另本年度也協助26個社區提出其「農村再生計畫」。於計畫中除了詳盡的針對社區發展現況作描述外,社區也透過共同參與的機制提出未來社區發展的願景。另也提出未來四年(民國98年-民國101年針對農村社區發展需求所提出的發展項目。本年度所參與農參再生計畫研擬的26個社區,分社區聚落環境改善、公共設施建設、社區機能改善與環境美化、社區產業發展與活化、社區文化振興、保存與活化、生態保育、及終身學習與人文教育等七大項目,共提出了520件發展項目。

台東各偏鄉農村社區除了前三類別比較偏硬體建設的需求項目外,也兼顧了包括社區產業發展與活化、社區文化振興、保存與活化、生態保育、及終身學習與人文教育等4項偏傳統產業、文化產業與環境永續發展的項目,且佔總提案數的58%強。這也消除了目前眾多學者提出農村再生計畫僅偏重硬體建設補助的疑慮。

陸、農村再生計畫推動策略建議
由台東偏鄉推動農村再生培根計畫的經驗得知,農村再生計畫在偏向農村的推動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另若要突破目前台灣農村規劃與再生的困境,除(董建宏 2009)所提出,需針對農業社會、產業、以及空間使用做基礎調查外,也需有專業團隊長期陪伴偏鄉農村社區,協助資料的蒐集與分析,並協助修訂已完成的農村再生計畫,以規劃專業的素養,釐清並呈現社區民眾的需求與發展願景,圖時也需協助各農村社區整理所設定逐年發展的項目。在偏鄉農村再生計畫的基礎與推動策略的建議上,應導入更多具規劃專業的團隊與人員,紮根社區,以長期陪伴的方式,協助社區成長。

國立台東大學資訊管理系助理教授 王 聖 銘

2009年4月12日 星期日

農村再生 美麗風貌拓觀光

原本是默默無名的苗栗獅潭社區,4年前成為農村再生的試辦農村後,重新找回在地特色,他們推出各種農村體驗活動,吸引大批都市人前往,現在每到假日熱鬧不已。用全力滾草球,笑得更開心,還有還有打赤腳踩高蹺,這不是連續劇的場景,苗栗獅潭社區居民用4年時間找回在地特色,再造農村,就連茅草棚也重新啟用,受到國內外遊客的肯定,激發居民對農村的凝聚力。 但光有熱情還是不夠,就像是社區內一棟有百年歷史的三合院,斷垣殘壁,急需修復整修古老建築的工作,對居民心而言是有餘而力不足,他們期待有專業人才進村協助居民,並期望未來有足夠經費整建恢復每個角落,找回農村原有的美麗風采。

(民視新聞劉盈盈、劉毓琦、黃國維苗栗報導)

農村再生〜Just Do It 農村再生〜做就對了

如果你問10個人農村是什麼?農村要什麼?可能你會聽到10種甚至10種以上的答案,因為有人會告訴你他「記憶」中的農村,有人會告訴你他「度假」時的農村,有人會告訴你他心目中「理想」的農村,也有人會告訴你他「曾經」住過的農村……等等等等,那再進一步問他農村要什麼?那答案更是五花八門,有人說他家曾經遭小偷甚至盜匪入侵所以農村治安是最重要的,連身家財產都保不住了那還談什麼?有人說生態保育最重要,如果不重視生態保育當農地都被污染了,那農村豈不跟著玩蛋!有人說農村老的老,小的小最重要的是老人關懷,小孩照顧,這樣才能安定「軍心」讓年輕人好好拼經濟無後顧之憂,也有人說農村產業最重要肚子要先顧飽,不然一切都是空談?以上種種說法也都似乎言之成理,統統都對,這似乎也顯現出台灣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大家也都因為主、客、觀的因素而有不同的想法與需求,但不管如何希望台灣農村明天比今天更好應是一個共同的目標與願景。
這些日子以來自從農委會推動農村再生的相關立法工作忽然之間不知從那裡冒出了「滅農」、「毀農」、「10年後台灣將沒有農地可生產農產品」等等令人驚悚的字句不斷冒出來,令一些純樸的農村居民因此議論紛紛,甚至以訛傳訛,心生不安,原來政府希望能長期(10年)協助農村發展不受每年財政束縛,政黨輪替等等外在因素干擾的良法美意,卻被曲解成「妖魔大法」,如果依此邏輯比照,那民法中的有關婚姻、親屬規定亦訂定的不甚理想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說民法是「台灣人民滅種法」加以污名化呢?
任何的法令、政策的訂定與推動本來就是可以討論與修正且如前言或因個人立場不同,觀念不同而有不同的看法與見解,本因互相尊重與理解包容,而非故做危言聳聽,如此所產生的混亂與紛爭所造成的社會成本又豈是台灣之福?
筆者長期居住在農村也在農村第一線上陪伴著農村居民共同成長,同甘苦共歡笑,深深感受到農村居民要的不是大學問大道理,他們往往會問我ㄧ個問題,為什麼日本、歐洲的農村是如此漂亮,為什麼大家要花錢座飛機去看,為什麼不能把我的家園也變成如此美麗,換外國人來看我們,難道外國人能我們就不能,台灣農村就不能嗎?
以往我只能說:沒關係我們慢慢一步一步來只要有心總有一天可以達成,來安慰他們,但「那一天」是多久?會不會半途而廢誰都不知道,但現在農委會似乎幫我們把這道大門稍稍打開一小縫,農村居民第一次有機會討論,參予決定自己將來發展的方向,瞭解者莫不充滿期盼與希望。
從古至今有那個條例的訂定不會因時空背景的改變而須修正,而又那個法條能等訂定到十全十美才推出,或許你我尚能等而那些可愛又純樸的農村居民還能再等多久?老師您常在課堂上告訴我們要「做中學、學中做」那此刻是不是更該身體力行。
Just Do It 做就對了

發哥

農村再生說帖

一、為何推動農村再生有這麼多反對聲浪?
歷史以來任何新政策的推動必然產生反對聲浪,因為台灣社會具有自由開放的社會價值,但是這正是台灣活力的展現,代表民眾擁有高度自覺,願意為台灣未來發展共盡心力,例如在30年前中美斷交時,蔣經國總統推動十大建設開闢高速公路,民眾認為此舉將破壞生態、浪費金錢且毫無立即需求,經過30年後,證明政府的遠見。但是面對民間的反對力量,更能影響監督政府部門,推出全盤考量貼近農村實際需求與聲音的政策。

二、為何現在要立即推動農村再生?
台灣近40年來的產業發展歷經了第一波石化工業革命、第二波資訊產業革命,皆為台灣創造了高度經濟奇蹟,但是在全球性的金融風暴籠罩之下,台灣的科技業與金融業皆受到高度衝擊,台灣失業人口屢創新高,經濟成長率非常不樂觀,推動在地農業轉型與活動正是目前台灣社會最重要的機會!透過農村再生的重要改革,結合產業文化與發展地方特色及特產,推出體驗式的休閒農業及地方觀光文創產業,不但能夠活絡地方產業經濟,創造觀光旅遊內需,更能釋出眾多就業機會,吸引民眾回流,紓解嚴峻就業問題。

三、農村再生而下而上,最能夠了解農民真實需求
農村再生條例強調農村再生計畫,由農村地區以自主精神,整合在地組織及團體,而下而上提出地方社區支持型再生計畫,不但能夠提出地方最真實切身的需求,更能夠深度溝通地方,整合地方多元價值,凝聚地方共識,建立正面發展願景,同時由地方鄉鎮公所擔任共同執行角色,透過政府部門與農村社區共同參與,將能完成由點而面至完整綿密的立體網絡,呈現農村不斷躍進的新生命力與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