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農村再生遇阻 農民要反對者下鄉看看

農委會為了讓農村閒置空間、農地,結合社區營造再生利用,正積極推動「農村再生條例」,不料卻遭部分司法界人事痛批涉嫌違憲﹔甚至有不少政治人物質疑,百萬元以下工程計畫,將下放給社區發展協會來執行,唯恐會淪為政治綁樁工具﹔然而因推動「農村再生」計畫而讓家鄉受益的彰化大村鄉農民則反批,這些反對者根本就不了解「農村再生」計畫,對產業與人口嚴重外流鄉村的重要性,不僅可立即增加就業機會,協助農村結合休閒農漁園產業轉型發展,吸引子弟回流,更可讓老舊農村煥然一新,要求這些反對團體應實地前往農村考察,聽聽農民的需要與聲音,不要只坐在冷氣房內唱反調。
 不少社區發展協會幹部也強調,相當高興農村再生條例受重視,但需要的是有建設性的建議與防弊措施,而不是一味反對、淪為政治鬥爭工具,卻沒相對提出有利台灣農村發展方案,不僅對廣大農民沒幫助,反而會斷送振興農村的生路。

李河錫報導

總統:盼各界提建議 讓農村再生條例更周延

總統馬英九5日下午與高雄縣旗美地區文學家及文史、社區營造工作者座談時強調,「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條文可討論,希望各界提出具體建議,讓條例更周延。  美濃愛鄉協進會總幹事張正揚指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偏向負面,已有一萬多人連署要求退回行政院。馬總統對此表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由立法院初審通過,但不會急著通過二讀。條例是「由下而上」,不會有黑箱作業;「計畫導向」,各單位、社區提出計畫,經專業審查、監督後核定實施,不會蓋出與環境不相容的建築物;「軟硬兼施」,文史保存、社區教育宣導也可申請計畫經費。  馬總統表示,政府預計10年投入新台幣2000億元經費,進行農村再生計畫,朝向結合社區的力量,讓農民、農村、農業都能得到最有利的發展,也兼顧生活、生產與生態的發展,預計4000個農村生活環境將獲得改善。  馬總統也希望地方文史工作者、生態保育、農業團體也可加入農村再生計畫,讓農村再生計畫做得更好。

撰稿‧編輯:陳怡君 新聞引據:中央社

農民質疑馬英九「農村再生條例」是滅農政策

馬總統昨天下鄉與旗美地區民眾座談,農民質疑「農村再生條例」是滅農政策,未來農村將無地可耕、農村景觀一致化,馬英九重申,該政策是「由下而上、計畫導向、軟硬兼施」,立法之前會多傾聽民意。
農民憂心無地可耕 淪為觀光附庸
旗美社區大學副主任張正揚表示,政府極力推展農村再生條例,但不少農民及學者對草案內容有疑慮,擔心未來農村無地可耕、農村景觀一致化或淪為觀光附庸的危機,建議應以農民生存為出發點,協助農村改善農業生產設施、吸引青年回流、推廣有機精緻農業等為政策執行重點。
他指出,農生條例相關條文多有違背現行地政法令規範「農地農用」原則的疑慮,在提出完整的國土規劃與農業永續發展願景之前,農生條例即提供農地與建地整合變更非農用的空間,等同加速農地開發壓力,不利永續農業發展。
建議結合永續農業 推動學習機制
他們認為,農村再生政策須結合永續農業願景,仿效日本整合一級、二級、三級產業特色的「六級產業構想」,以推動農業再生,應創造農村創造性人力培育機制,建議在農村再生政策增列「推動農村學習機制」、「普設農村型社區大學」,推動農村成人終身學習風氣,提供農村居民多元學習管道,振興農村產業活力。
尊懷活水文化協會創會理事長王中義也建言,農業是國家生存的根本,也是需求的基礎,建議政府對農村經濟要有實質政策,進行全面水文和環境與生態、人文調查,培養農村多元人才,建立、暢通產銷管道。
馬允諾立院二讀前 會多傾聽民意
馬英九強調,農生政策攸關全國四千多個農漁村、六十多萬民眾的生活品質提升,預算高達兩千億元,將採取「由下而上、計畫導向、軟硬兼施」作法,絕非是綁樁政策,他允諾立院二讀之前,會多舉辦公聽會傾聽民意。

〔記者蘇福男/高縣報導〕

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馬英九:推動農村再生 鼓勵青年返鄉共同打拼

據台灣媒體報道,昨天是 329青年節,馬英九下鄉雲林與6、7年級青年座談,馬英九強調,6大明星產業中有精緻農業等3項與農村有關,當局推動農村再生,也鼓勵青年返鄉共同打拼。
據報道,馬英九說,當局將推動 6大明星產業,其中精緻農業、觀光旅遊、文化創意等 3項就與農村有關,並針對農村、農業、農民三管齊下逐步改善,例如推動制訂農村再生條例、小地主大佃農、保障農民福利等。
馬英九表示,希望藉農村再生條例,振興農村,推動農村改造,執行方案由下而上、由村里長或小區發展協會提出,並非為了政黨綁樁,是為了落實照顧辛苦的農民、面臨轉型的農業與需要改善生活環境的農漁村。

華夏經緯網3月30日訊
責任編輯:程金玉

農委會:農村再生旨在創商機 吸引青年回流

行政院農業委會表示,外界質疑農村再生條例只是硬體建設是誤解,政府有心讓農村再生以活化農業、美化農村,創造農村生機與商機、吸引青年回流。
農委會並說,推動農村再生絕對不等於罔顧農業生產;農村再生著重在農村機能的活化、人力的培養,絕不只是硬體建設而已。
另對「違憲」之說,農委會說,法案完全符合法制作業程序,農委會不會推出違憲的法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沒有違憲問題。
至於「逼迫農民放棄農地」,以及「以農村再生之名行工程發包之實」等質疑,農委會認為,這完全是莫須有的指控。
農委會重申,目前在14個試辦區推動的經驗,讓農委會在推動上更有信心;對於質疑與反對的意見,農委會會認真看待,並詳加檢討,納入政策修正參考。
宣傳方面,除先前辦過的數百場農村座談會,農委會還會加強與地方面對面溝通,針對農民關心的問題詳加說明,加強雙向溝通。
至於外界懷疑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急審過關,似乎與選舉在即有關;農委會對此說法予以否認,並說,法案推動照原本進度進行,以利農村再生與活化。
針對學者與社運人士對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提出質疑,認為農村再生條例「無法解決最迫切的農業生產問題」、「只著重在硬體建設」及「違反憲法法律保留與授權明確性原則」等;且認為選舉在即,使得法案急審通過,以利工程發包、預算下鄉,農委會對上述說法做出澄清。980327

中央社

馬:農村再生 不讓財團介入

總統馬英九五日到高雄縣進行旋風式走訪,總統馬英九與高雄縣旗美地區文學家及文史、社區營造工作者座談時強調,「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條文可討論,希望各界提出具體建議,讓條例更周延。 馬總統由總統府副秘書長賴峰偉、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立委鍾紹和及教育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官員陪同,下午參訪高雄縣美濃鎮「鍾理和文學紀念館」,並與文學家、文史工作者座談。 美濃愛鄉協進會總幹事張正揚指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偏向負面,已有一萬多人連署要求退回行政院。 馬總統表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由立法院初審通過,但不會急著通過二讀。農村再生條例是農委會重點工作項目,規劃是「由下而上」,不會有黑箱作業;「計畫導向」,各單位、社區提出計畫,再經專業審查、監督後核定實施,不會蓋出與環境不相容的建築物;「軟硬兼施」,文史保存、社區教育宣導也可申請計畫經費。 馬總統表示,政府預計十年投入新台幣二千億元經費,進行農村再生計畫,朝向結合社區的力量,讓農民、農村、農業都能得到最有利的發展,也兼顧生活、生產與生態的發展,預計四千個農村生活環境將獲得改善。 雖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委王政騰表示,正在辦理公聽會、在社區與農村辦理說明會。但馬總統還是希望多辦理公聽會、說明會,解釋、說明條例草案,也聽取地方建議。他更希望如果大家對農村再生條例有意見,應明確具體指出缺失,供政府參考。 總統馬英九參觀鍾理和文學紀念館時指出,媒體副刊文學版面縮水,可研究電子媒體提供空間的可行性,而詩作、短文、散文等文學也可成裝置藝術,增加發表空間。 隨後,馬總統等人拜訪旗山鎮「尊懷文教基金會」,與地方文史工作者座談。有人關心農村再生計畫,馬總統表示,只要妥善規劃,嚴格審查、監督,就不可能有財團介入,「綠野平疇不會出現大建築物」,造成污染。 他希望地方文史工作者、生態保育、農業團體也可加入農村再生計畫,讓農村再生計畫做得更好。 最後,馬總統到岡山探視因病正接受治療的許福森議長後,才搭機返回台北。 2009/04/05 22:50

中華日報 記者吳門鍵∕鳳山報導

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農村再生爭議 經建會:不會有水泥化等問題

農村再生條例爭議不斷,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官員表示,農村再生條例不會引發農村水泥化、財團化等問題,將是由下而上的農村規劃,由農村自行決定要如何發展。
「農村再生條例」為總統馬英九的競選政見,屬「愛台12建設」的重要一環,條例草案去年經立法院初審通過,台灣農村陣線等民間團體以草案不完備等為由,要求加開公聽會,近日再引發此條例將引發農村水泥化、引入財團、剝奪解決農業產銷資源等疑慮。
農村再生條例的主管機關為農委會,經建會擔任整體規劃幕僚、協商角色。經建會官員今天解釋,外界對農村再生條例有誤會。
經建會官員表示,國內有 8成土地為非都市土地,都是農村再生條例的管理範疇,並非只針對農地、農村;非都市土地管理自民國75年後就未更新,政府希望以農村再生條例有計畫的管理非都市土地。
官員表示,目前非都市土地存在許多合理但不合法情事,例如休閒農園有開餐館、旅館的合理需求,但目前法規卻不允許;也存在合法但不合理的現象,例如農村蓋有豪華農舍別墅,因缺乏管線規劃,以致污水直接排入農地。
經建會表示,農村再生條例將解決既有及未來可能出現的種種合理不合法等問題,將是由下而上的規劃,由有需要的農村自行決定發展方向,再由縣市政府審核、中央核定後核撥經費,非過去政策全國統一的做法,可避免水泥化、財團化等疑慮。
依據農村再生條例規劃,政府將在10年內投入新台幣2000億元經費,改善農村整建、非都市土地重整;例如藉由「集村」方式加強農村的污水管線、公園、托兒所等公共設施及福利,但也引發未將政府資源用在重要的農業產銷、農業所得等問題。
對此,經建會官員表示,解決農業產銷問題非常重要,但農村再生條例主要是要解決非都市土地的重整問題,農業產銷問題,應在農村再生條例之外處理。
980409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 9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