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1日 星期二

農村再生計畫對農民生機之期待

整體社區世代務農,隨著經濟發展對農業衝擊讓農村青壯年為生存,選擇離鄉背井進入城市謀求,形成城鄉失衡發展,人倫互動冷酷無情,社會問題層出不窮,因為我周邊村莊之農民在農業經營之利潤無法掌握自主權,操控在城市之人為市場機制下,農民經營之一切只是為不閒置無所適從,日復一日汗流浹背不計成本辛勤在農田耕耘養活城市一群自己同胞兄弟姐妹,身心形體之勞民傷財絕非當今居住在城市之人士所能深入瞭解及體恤整體農村所面臨之生、老、病、死四大課題;外加教育及婚姻問題,故延伸終生大事之婚姻在體制上亦無法普遍延續本土薪火相傳,藉由跨國外籍婚姻又產生多種社會問題,問題癥結即在於農村整體生態環境變遷。
今欣逢馬政府團隊提出農村再生計畫對農民生機燃起期待,農村現在及未來必須藉由農村再生計畫之規劃藍圖著實為農村整體規劃診斷農村之真正需求面,我覺得農村再生計畫很好,農村再生條例的立法,目的在解決農業、農民、農村的問題。長期以來農村的環境沒辦法有效改善,公共設施不足,居住環境不好,老舊的社區面臨發展瓶頸時,就會出現農地亂蓋農舍等問題,進而農地資源就會流失,生產、生態環境被破壞,糧食品質也會下降,最後受害者還是農民。
農村的問題沒有解決,農業的問題也無法解決。環境不好,年輕的子弟就不願回鄉,轉往都市發展,不但造成城鄉發展的問題,農業沒有後繼者,也沒有辦法永續發展,聚落就會慢慢沒落,鄉土文化就無法永續經營下去。農村再生條例就是希望農村有發展的機會,否則農村還是凋敝、農業問題還是沒解決。因此農村發展必須有專法引導,透過農村再生條例可以找回農村的優美性、鄉土性,農業能回復農業耕種場所,農民才能獲得重視與尊嚴。
部份持反對學者專家對農村再生計畫立法之質疑,在農民角度觀察仍然要感謝為農民整體農村所面臨之生、老、病、死四大課題作最嚴密監督執政團隊,但是農村真正面臨之問題不在於反對學者專家所持有之反對訴求問題點,而是要如何落實『監督機制』輔導社區在重視多元、平等、博愛的思維中延伸,在圓滿、尊重、平和中落實溝通』全面依社區之『生態環境』,透過政府政策,藉著社區制度,及利用教育與敦親睦鄰的相關方法,借力使力,加強地方民眾的認同態度進而期待社區願景的實現,並著重於環保、生態景觀、道德人文、心靈祥和等改造工程,推動之主軸提升社區生產、生態、生活、自然資源之價值,創造農村社會之再生力,建構團結和諧、有活力、有希望、有尊嚴之農村社會,進一步推動社區福利工作,加強老、青、少年之照顧及輔導,達到『老有所養、壯有所用、幼有所長』之目標。啟發民眾自動自治的精神,並在政府之指導幫助及居民合作下,有步驟、有組織的提升社區人力、物力與財力,並妥善運用社區資源,改善人民生活層次,『絕非以持反對農業在生計畫之立法,即能幫助農村及農民面臨長期被冷漠排擠,難以脫胎換骨離苦即樂』之幫助,而應該以務實面對積極輔導及深入農村協助社區參與由下向上溝通,帶動社區和諧與團結, 避免不必要的意見衝突,讓村民過著安居樂業的和諧生活。透過農業在生計畫條例機制,社區的每個人都動了起來,以前失落的人情味找回來了,又慢慢找回尊嚴;與對社區的認同感社區公約訂定機制讓社區也配合約定、自行管理,社區公約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這就是農村意識的形成。如果現在不積極去做,農村永遠會讓人覺得是個沒有希望的地方。當然四千個社區不可能一下改善,相信在不久的將來,農民看到自己的農村變成漂亮的社區後,一定也會歡欣鼓舞,農民的自信也會慢慢找回來,更相信目前持反對學者專家亦能轉換心態積極配合執政團隊為農村及農民給予尊嚴與期待引導外出的子弟回鄉共榮共享。

(本文來自高雄縣大同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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