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1日 星期二

給農村、給社區 一個參與的機會

咱對社區的夢是什麼?每當與社區阿公、阿媽討論到這個問題,大家總是笑著笑著說,如果有機會大家不用為了生活、為了種植及收成煩惱,有時間大家可以在樹仔腳、在關懷中心話唬爛,這樣,大家就真歡喜了,我對社區哪有什麼夢想,哪有什麼想法,沒啦、沒啦。但是因為大家開始參與社區營造、公共議題的討論,所以也開始申請經費補助,來作社區環境診斷、資源調查、環境綠美化、閒置空間再利用、產業活化、文化保存、生態保育等等。一年一計畫的進行,社區參與度增加、社區環境有改變,但大家對於社區未來仍是沒有方向。所以,當農村再生計畫的出現,進到社區與阿公、阿媽、大哥、大姐在討論時,一年一計畫、解決單一問題的操作模式,不再是社區討論的重點。大家對社區的願景,對社區環境、產業發展的構想及整體規劃,是打造社區農村再生計畫的關鍵。

社區所提的農村再生計畫,目前依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第三條之定義,「係指由農村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依據社區居民需要所提之整體建設及活化再生計畫」。細讀此一計畫內涵,實有別以往的單一計畫經費補助。農村再生計畫賦予社區進行四年一期的整體規劃及實施策略,其重點是希望社區居民能夠思考農村社區的未來,包含生產及生活環境面向。以往社區總是針對單一需求、單一問題而提出單一計畫來申請經費補助。其過程雖然造就社區累積參與公共議題討論、環境營造、生活改造的過程與經驗,但是農村社區所面臨的整體性問題,以及農業生產及農村生活環境的未來,仍是一個大問號。

農村社區的整體規劃與願景在哪裡,早期是在地方政府及專業團隊的思維下,會有藍圖式的規劃,但可落實規劃內容而執行的建設計畫卻寥寥無幾。原因在於,缺乏社區參與、居民支持及經費挹注。不管他們規劃的多好、設計的多認真,也不可能創造出在地居民因生活經驗累積而需要的有機環境。所以,農村再生條例所建構之計畫體制及農村再生基金,讓社區也能依法研提農村再生計畫並據以執行,社區參與的自主性不斷地再提升,並在更健全的計畫體制及規範之下,逐步實現社區未來夢想。

社區營造累積十餘年的經驗,社區參與不再是懵懂的學習過程,它開始在人與社會的生活互動中萌芽,社區參與也逐步在邁向法制的階段。公民社會的開展,不再是公部門、不再是利益團體、不再是社區頭人說說就算,由下而上的在地思考邏輯,是未來農村再生的關鍵。而且當代農村的發展,也不再是你我想像的地域,它開始在尋求各界資源的轉變,社區居民並非全然沒有想法、並非全為農民、也並非全從事農業。但共同的是,居住在這塊土地,開始關懷這塊土地。筆者衷心希望各界能給予社區足夠的時間,能有機會瞭解及參與農村再生條例及農村再生計畫,讓愛鄉政策能有機會落實到農村社會的各階層體系。

文/郭子齊 社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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