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日社論「農村再生的美景,為何讓農民深感疑懼?」所提期許與指教,回應如下:
一、本會核心任務即在「振興農業、照顧農民與活化農村」,此次提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是針對當今農村「景觀紊亂、生活機能不佳,土地問題難以解決」等困境,期藉由該條例活化農村生活機能、美化農村景觀,從而帶動農村產業發展、吸引青年人力回流。
二、體認「人力資本」是農業再生的根基,因此以「培根計畫」培訓農村人力、凝聚社區意識進行農村社區營造,並輔導農村發展特色產業,如今農村旅遊受到歡迎即為成果,如輔導九二一受災的南投魚池澀水社區如今被譽為「台灣小瑞士」,遊客飽覽生態又能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農村再生」,正是要擴大成功經驗,希望幫助更多農村社區找到自己的未來,「農村再生」是要以農村的改善,為農產業的發展營造一個好的環境,而非「只是發包工程而已」。
三、農村再生條例強調「居民自主,政府協助」,農民自己設計家園、自己動手,政府主要是提供資源與協助,反對者擔心「擴大農業部門的權力,削弱農民自身的支配權」的情形並不會發生!
【聯合報╱陳榮俊/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組長(台北市)】2009.04.11 04:34 am
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偏鄉農村再生的基礎與推動策略之初探-台東農村再生培根計畫的推動經驗
壹、緒論
台灣過去政府的農業政策從民國60年代的「三農」(農業、農民、農村)到80年代的「三生」(生產、生活、生態),引領台灣農業走向多面向的發展。除了要保障農民福利,更要在安全農業與責任農業的理念上,實施符合國際規範的綠色直接補貼,重視環境與景觀的永續經營,也讓我們的子孫有一塊乾淨的土地,可以永續地生產健康的糧食。
然而,自從台灣加入WTO之後,農村結構逐漸轉型,農村青年人口外流日益嚴重,而且農業自由化使農村發展及其競爭力遭受衝擊。因此改進農業生產方式、改善農村生活及維護農村生態環境,創造農村經濟活力,促進農村社區再生,縮短城鄉差距,成為政府的農村發展刻不容緩之課題。
於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建設富麗農村,特擬定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以備做為農村施政之依據,該草案正送請立法院審議中。未來透過特別立法,由中央政府分十年編列2000億預算之「農村再生基金」,以利「農村再生計畫」的執行。而計畫中將照顧4,000個鄉村社區及60萬農戶,打造恬靜美麗的農村。此計畫的架構,特別重視由下而上的精神,將以農村居民為主體,由村里長或社區發展協會結合有經驗之社區發展團隊,研提農村社區的再生計畫,經地方政府審查通過後予以補助,以改善基層農村風貌及景觀,打造富麗新農村。
貳、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問題與建議
針對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從平面媒體及網路上可以看到許多對該草案的批評指責。(林英彥 2009)也對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提出「規劃體系混亂」的問題,並針對相關條文提出一些質疑。同時也對農村建設法令之制定提出幾點建議。(林英彥 2009)建議農村再生條例規範之內容集中在生活空間之建設,生產問題交給農業發展條例,生態問題由環保單位負責; 另也建議將再生條例之施行對象地區先行限縮在「邊際農村」地帶,如此在人力與財力運用上比較能收到立竿見影之效果。所謂「邊際農村」的原意來自於日本農村人口年齡65歲以上者占一半以上,而且人口持續減少中的農村所稱的「限界聚落」的概念。這種農村如不設法協助其再生,很可能會沒落消失。在台東偏鄉地區,類似「邊際農村」之村落不少,農村再生條例如果專對這種村落為施行對象地區,可能會收到更具體的效果。而農村再生計畫應著重在「邊際農村」,亦即偏鄉農村的建議,正好符合台東偏鄉農村再生發展需求。
參、台東偏鄉農村發展的問題
台東地處偏鄉,有非常多的農村長久以來因人口老化與外移問題非常的嚴重,已逐漸凋零成為「邊際農村」之村落。以長濱鄉永福社區為例,其原本為一個超過400人的原住民族部落社區,然而目前僅剩約70戶,實際居住人口不到80人,主要是老人與小孩。社區人口中98.5%是阿美族原住民,其餘是閩南人。永福社區一直以來都是以採集與農業為其主要產業,但是由於灌溉水損毀十年之久,讓原本就難以支撐生計的農業更加雪上加霜,人口外流嚴重,勞動人口也呈現老化現象,不但本地經濟崩解,本地獨具一格的原住民文化也接著漸漸流失。人口外流的另外一個後遺症是居民對於環境的汚染與惡化也視若無睹,居民無力維護農地地力,任其荒廢,或者土地面臨被財團併購,進行一些與當地背景無關的土地開發。
類似的社區在台東偏鄉非常的多,尤其是在原住民族的部落農村社區。若無適當的計畫協助其產業的振興,並給予適度的基礎設施建設經費挹注,則農村社區環境的頹敗,將影響其經濟產業的發展。而在無法滿足農村最基本的生活條件下,農村農業生產的根基也將遭受衝擊與撼動。隨之而來的則是農村土地被迫在不動產市場中廉價移轉,瓦解農村既有的生產功能、社群組織與共同的記憶。
肆、台灣農村發展的問題與農村再生發展的契機
誠如(劉健哲 2001)所提出,近年來,台灣農村的社會經濟結構已隨著都市化與工業化的快速發展,而逐漸改變。隨著國民所得的提高,農村建設雖有長足的進步,惟農村公共設施不足,村民生產與生活之改善仍然有限,政府為縮短城鄉發展差距,多年來雖亦極力加強農村規劃建設之工作,以改善村民之生產與生活環境。惟在體制尚未建立,規劃建設內涵與項目不易掌握,農村特質與規劃目標亦未深入瞭解之情況下,致整體性、綜合性與前瞻性發展規劃不足,不易達成促進整體農村發展之目標。此外,(許松 2008)也提出,台灣大多數農村社區聚落,由於長久自由發展結果,導致社區道路狹窄彎曲,公共設施不足,排水不良,居住環境髒亂,生活環境品質低落。爲了縮短城鄉差距,促進農村社區土地合理利用,改善農村生活環境,經於1987年開始透過土地重劃方式辦理農村社區更新建設,更新後對農村土地利用、公共設施之興建及地籍之整理,已有具體效益。惟對更新後農宅輔建、環境美化、社區發展等軟體建設方面仍有待加強。
審視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精神,即是為了解決前述農村發展所面臨的問題而設計。雖然,目前在條文的設計上可能有進一步修訂的空間,但其擬定的精神對台東偏鄉農村社區的發展,且有其長遠的助益。尤其其規劃以藉由社區擾動與學習的機制,建立偏鄉農村社區草根參與的力量。而透過培根計畫的執行持續辦理農村營造人力培訓,來強化溝通管道,掌握在地心聲。並透過此一人力培訓計畫的推動,建立農村社區自主經營管理的基礎。此外,在社區菁英份子與專業輔導團隊的共同參與下,由下而上擬定了農村社區未來發展的願景與未來農村再生計畫推動的項目。
伍、台東農村再生培根計畫經驗
今年在台東偏鄉地區所推動「97年農村農村再生培根計畫-東一區」的計畫中,一共擾動了當地42個社區(如圖1所示),提供了478小時的課程,累積的上客人次共1353人次。這對台東偏鄉社區而言,投注了未來發展的希望種子。
另本年度也協助26個社區提出其「農村再生計畫」。於計畫中除了詳盡的針對社區發展現況作描述外,社區也透過共同參與的機制提出未來社區發展的願景。另也提出未來四年(民國98年-民國101年針對農村社區發展需求所提出的發展項目。本年度所參與農參再生計畫研擬的26個社區,分社區聚落環境改善、公共設施建設、社區機能改善與環境美化、社區產業發展與活化、社區文化振興、保存與活化、生態保育、及終身學習與人文教育等七大項目,共提出了520件發展項目。
台東各偏鄉農村社區除了前三類別比較偏硬體建設的需求項目外,也兼顧了包括社區產業發展與活化、社區文化振興、保存與活化、生態保育、及終身學習與人文教育等4項偏傳統產業、文化產業與環境永續發展的項目,且佔總提案數的58%強。這也消除了目前眾多學者提出農村再生計畫僅偏重硬體建設補助的疑慮。
陸、農村再生計畫推動策略建議
由台東偏鄉推動農村再生培根計畫的經驗得知,農村再生計畫在偏向農村的推動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另若要突破目前台灣農村規劃與再生的困境,除(董建宏 2009)所提出,需針對農業社會、產業、以及空間使用做基礎調查外,也需有專業團隊長期陪伴偏鄉農村社區,協助資料的蒐集與分析,並協助修訂已完成的農村再生計畫,以規劃專業的素養,釐清並呈現社區民眾的需求與發展願景,圖時也需協助各農村社區整理所設定逐年發展的項目。在偏鄉農村再生計畫的基礎與推動策略的建議上,應導入更多具規劃專業的團隊與人員,紮根社區,以長期陪伴的方式,協助社區成長。
國立台東大學資訊管理系助理教授 王 聖 銘
台灣過去政府的農業政策從民國60年代的「三農」(農業、農民、農村)到80年代的「三生」(生產、生活、生態),引領台灣農業走向多面向的發展。除了要保障農民福利,更要在安全農業與責任農業的理念上,實施符合國際規範的綠色直接補貼,重視環境與景觀的永續經營,也讓我們的子孫有一塊乾淨的土地,可以永續地生產健康的糧食。
然而,自從台灣加入WTO之後,農村結構逐漸轉型,農村青年人口外流日益嚴重,而且農業自由化使農村發展及其競爭力遭受衝擊。因此改進農業生產方式、改善農村生活及維護農村生態環境,創造農村經濟活力,促進農村社區再生,縮短城鄉差距,成為政府的農村發展刻不容緩之課題。
於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建設富麗農村,特擬定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以備做為農村施政之依據,該草案正送請立法院審議中。未來透過特別立法,由中央政府分十年編列2000億預算之「農村再生基金」,以利「農村再生計畫」的執行。而計畫中將照顧4,000個鄉村社區及60萬農戶,打造恬靜美麗的農村。此計畫的架構,特別重視由下而上的精神,將以農村居民為主體,由村里長或社區發展協會結合有經驗之社區發展團隊,研提農村社區的再生計畫,經地方政府審查通過後予以補助,以改善基層農村風貌及景觀,打造富麗新農村。
貳、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問題與建議
針對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從平面媒體及網路上可以看到許多對該草案的批評指責。(林英彥 2009)也對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提出「規劃體系混亂」的問題,並針對相關條文提出一些質疑。同時也對農村建設法令之制定提出幾點建議。(林英彥 2009)建議農村再生條例規範之內容集中在生活空間之建設,生產問題交給農業發展條例,生態問題由環保單位負責; 另也建議將再生條例之施行對象地區先行限縮在「邊際農村」地帶,如此在人力與財力運用上比較能收到立竿見影之效果。所謂「邊際農村」的原意來自於日本農村人口年齡65歲以上者占一半以上,而且人口持續減少中的農村所稱的「限界聚落」的概念。這種農村如不設法協助其再生,很可能會沒落消失。在台東偏鄉地區,類似「邊際農村」之村落不少,農村再生條例如果專對這種村落為施行對象地區,可能會收到更具體的效果。而農村再生計畫應著重在「邊際農村」,亦即偏鄉農村的建議,正好符合台東偏鄉農村再生發展需求。
參、台東偏鄉農村發展的問題
台東地處偏鄉,有非常多的農村長久以來因人口老化與外移問題非常的嚴重,已逐漸凋零成為「邊際農村」之村落。以長濱鄉永福社區為例,其原本為一個超過400人的原住民族部落社區,然而目前僅剩約70戶,實際居住人口不到80人,主要是老人與小孩。社區人口中98.5%是阿美族原住民,其餘是閩南人。永福社區一直以來都是以採集與農業為其主要產業,但是由於灌溉水損毀十年之久,讓原本就難以支撐生計的農業更加雪上加霜,人口外流嚴重,勞動人口也呈現老化現象,不但本地經濟崩解,本地獨具一格的原住民文化也接著漸漸流失。人口外流的另外一個後遺症是居民對於環境的汚染與惡化也視若無睹,居民無力維護農地地力,任其荒廢,或者土地面臨被財團併購,進行一些與當地背景無關的土地開發。
類似的社區在台東偏鄉非常的多,尤其是在原住民族的部落農村社區。若無適當的計畫協助其產業的振興,並給予適度的基礎設施建設經費挹注,則農村社區環境的頹敗,將影響其經濟產業的發展。而在無法滿足農村最基本的生活條件下,農村農業生產的根基也將遭受衝擊與撼動。隨之而來的則是農村土地被迫在不動產市場中廉價移轉,瓦解農村既有的生產功能、社群組織與共同的記憶。
肆、台灣農村發展的問題與農村再生發展的契機
誠如(劉健哲 2001)所提出,近年來,台灣農村的社會經濟結構已隨著都市化與工業化的快速發展,而逐漸改變。隨著國民所得的提高,農村建設雖有長足的進步,惟農村公共設施不足,村民生產與生活之改善仍然有限,政府為縮短城鄉發展差距,多年來雖亦極力加強農村規劃建設之工作,以改善村民之生產與生活環境。惟在體制尚未建立,規劃建設內涵與項目不易掌握,農村特質與規劃目標亦未深入瞭解之情況下,致整體性、綜合性與前瞻性發展規劃不足,不易達成促進整體農村發展之目標。此外,(許松 2008)也提出,台灣大多數農村社區聚落,由於長久自由發展結果,導致社區道路狹窄彎曲,公共設施不足,排水不良,居住環境髒亂,生活環境品質低落。爲了縮短城鄉差距,促進農村社區土地合理利用,改善農村生活環境,經於1987年開始透過土地重劃方式辦理農村社區更新建設,更新後對農村土地利用、公共設施之興建及地籍之整理,已有具體效益。惟對更新後農宅輔建、環境美化、社區發展等軟體建設方面仍有待加強。
審視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精神,即是為了解決前述農村發展所面臨的問題而設計。雖然,目前在條文的設計上可能有進一步修訂的空間,但其擬定的精神對台東偏鄉農村社區的發展,且有其長遠的助益。尤其其規劃以藉由社區擾動與學習的機制,建立偏鄉農村社區草根參與的力量。而透過培根計畫的執行持續辦理農村營造人力培訓,來強化溝通管道,掌握在地心聲。並透過此一人力培訓計畫的推動,建立農村社區自主經營管理的基礎。此外,在社區菁英份子與專業輔導團隊的共同參與下,由下而上擬定了農村社區未來發展的願景與未來農村再生計畫推動的項目。
伍、台東農村再生培根計畫經驗
今年在台東偏鄉地區所推動「97年農村農村再生培根計畫-東一區」的計畫中,一共擾動了當地42個社區(如圖1所示),提供了478小時的課程,累積的上客人次共1353人次。這對台東偏鄉社區而言,投注了未來發展的希望種子。
另本年度也協助26個社區提出其「農村再生計畫」。於計畫中除了詳盡的針對社區發展現況作描述外,社區也透過共同參與的機制提出未來社區發展的願景。另也提出未來四年(民國98年-民國101年針對農村社區發展需求所提出的發展項目。本年度所參與農參再生計畫研擬的26個社區,分社區聚落環境改善、公共設施建設、社區機能改善與環境美化、社區產業發展與活化、社區文化振興、保存與活化、生態保育、及終身學習與人文教育等七大項目,共提出了520件發展項目。
台東各偏鄉農村社區除了前三類別比較偏硬體建設的需求項目外,也兼顧了包括社區產業發展與活化、社區文化振興、保存與活化、生態保育、及終身學習與人文教育等4項偏傳統產業、文化產業與環境永續發展的項目,且佔總提案數的58%強。這也消除了目前眾多學者提出農村再生計畫僅偏重硬體建設補助的疑慮。
陸、農村再生計畫推動策略建議
由台東偏鄉推動農村再生培根計畫的經驗得知,農村再生計畫在偏向農村的推動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另若要突破目前台灣農村規劃與再生的困境,除(董建宏 2009)所提出,需針對農業社會、產業、以及空間使用做基礎調查外,也需有專業團隊長期陪伴偏鄉農村社區,協助資料的蒐集與分析,並協助修訂已完成的農村再生計畫,以規劃專業的素養,釐清並呈現社區民眾的需求與發展願景,圖時也需協助各農村社區整理所設定逐年發展的項目。在偏鄉農村再生計畫的基礎與推動策略的建議上,應導入更多具規劃專業的團隊與人員,紮根社區,以長期陪伴的方式,協助社區成長。
國立台東大學資訊管理系助理教授 王 聖 銘
2009年4月12日 星期日
農村再生 美麗風貌拓觀光
原本是默默無名的苗栗獅潭社區,4年前成為農村再生的試辦農村後,重新找回在地特色,他們推出各種農村體驗活動,吸引大批都市人前往,現在每到假日熱鬧不已。用全力滾草球,笑得更開心,還有還有打赤腳踩高蹺,這不是連續劇的場景,苗栗獅潭社區居民用4年時間找回在地特色,再造農村,就連茅草棚也重新啟用,受到國內外遊客的肯定,激發居民對農村的凝聚力。 但光有熱情還是不夠,就像是社區內一棟有百年歷史的三合院,斷垣殘壁,急需修復整修古老建築的工作,對居民心而言是有餘而力不足,他們期待有專業人才進村協助居民,並期望未來有足夠經費整建恢復每個角落,找回農村原有的美麗風采。
(民視新聞劉盈盈、劉毓琦、黃國維苗栗報導)
(民視新聞劉盈盈、劉毓琦、黃國維苗栗報導)
農村再生〜Just Do It 農村再生〜做就對了
如果你問10個人農村是什麼?農村要什麼?可能你會聽到10種甚至10種以上的答案,因為有人會告訴你他「記憶」中的農村,有人會告訴你他「度假」時的農村,有人會告訴你他心目中「理想」的農村,也有人會告訴你他「曾經」住過的農村……等等等等,那再進一步問他農村要什麼?那答案更是五花八門,有人說他家曾經遭小偷甚至盜匪入侵所以農村治安是最重要的,連身家財產都保不住了那還談什麼?有人說生態保育最重要,如果不重視生態保育當農地都被污染了,那農村豈不跟著玩蛋!有人說農村老的老,小的小最重要的是老人關懷,小孩照顧,這樣才能安定「軍心」讓年輕人好好拼經濟無後顧之憂,也有人說農村產業最重要肚子要先顧飽,不然一切都是空談?以上種種說法也都似乎言之成理,統統都對,這似乎也顯現出台灣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大家也都因為主、客、觀的因素而有不同的想法與需求,但不管如何希望台灣農村明天比今天更好應是一個共同的目標與願景。
這些日子以來自從農委會推動農村再生的相關立法工作忽然之間不知從那裡冒出了「滅農」、「毀農」、「10年後台灣將沒有農地可生產農產品」等等令人驚悚的字句不斷冒出來,令一些純樸的農村居民因此議論紛紛,甚至以訛傳訛,心生不安,原來政府希望能長期(10年)協助農村發展不受每年財政束縛,政黨輪替等等外在因素干擾的良法美意,卻被曲解成「妖魔大法」,如果依此邏輯比照,那民法中的有關婚姻、親屬規定亦訂定的不甚理想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說民法是「台灣人民滅種法」加以污名化呢?
任何的法令、政策的訂定與推動本來就是可以討論與修正且如前言或因個人立場不同,觀念不同而有不同的看法與見解,本因互相尊重與理解包容,而非故做危言聳聽,如此所產生的混亂與紛爭所造成的社會成本又豈是台灣之福?
筆者長期居住在農村也在農村第一線上陪伴著農村居民共同成長,同甘苦共歡笑,深深感受到農村居民要的不是大學問大道理,他們往往會問我ㄧ個問題,為什麼日本、歐洲的農村是如此漂亮,為什麼大家要花錢座飛機去看,為什麼不能把我的家園也變成如此美麗,換外國人來看我們,難道外國人能我們就不能,台灣農村就不能嗎?
以往我只能說:沒關係我們慢慢一步一步來只要有心總有一天可以達成,來安慰他們,但「那一天」是多久?會不會半途而廢誰都不知道,但現在農委會似乎幫我們把這道大門稍稍打開一小縫,農村居民第一次有機會討論,參予決定自己將來發展的方向,瞭解者莫不充滿期盼與希望。
從古至今有那個條例的訂定不會因時空背景的改變而須修正,而又那個法條能等訂定到十全十美才推出,或許你我尚能等而那些可愛又純樸的農村居民還能再等多久?老師您常在課堂上告訴我們要「做中學、學中做」那此刻是不是更該身體力行。
Just Do It 做就對了
發哥
這些日子以來自從農委會推動農村再生的相關立法工作忽然之間不知從那裡冒出了「滅農」、「毀農」、「10年後台灣將沒有農地可生產農產品」等等令人驚悚的字句不斷冒出來,令一些純樸的農村居民因此議論紛紛,甚至以訛傳訛,心生不安,原來政府希望能長期(10年)協助農村發展不受每年財政束縛,政黨輪替等等外在因素干擾的良法美意,卻被曲解成「妖魔大法」,如果依此邏輯比照,那民法中的有關婚姻、親屬規定亦訂定的不甚理想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說民法是「台灣人民滅種法」加以污名化呢?
任何的法令、政策的訂定與推動本來就是可以討論與修正且如前言或因個人立場不同,觀念不同而有不同的看法與見解,本因互相尊重與理解包容,而非故做危言聳聽,如此所產生的混亂與紛爭所造成的社會成本又豈是台灣之福?
筆者長期居住在農村也在農村第一線上陪伴著農村居民共同成長,同甘苦共歡笑,深深感受到農村居民要的不是大學問大道理,他們往往會問我ㄧ個問題,為什麼日本、歐洲的農村是如此漂亮,為什麼大家要花錢座飛機去看,為什麼不能把我的家園也變成如此美麗,換外國人來看我們,難道外國人能我們就不能,台灣農村就不能嗎?
以往我只能說:沒關係我們慢慢一步一步來只要有心總有一天可以達成,來安慰他們,但「那一天」是多久?會不會半途而廢誰都不知道,但現在農委會似乎幫我們把這道大門稍稍打開一小縫,農村居民第一次有機會討論,參予決定自己將來發展的方向,瞭解者莫不充滿期盼與希望。
從古至今有那個條例的訂定不會因時空背景的改變而須修正,而又那個法條能等訂定到十全十美才推出,或許你我尚能等而那些可愛又純樸的農村居民還能再等多久?老師您常在課堂上告訴我們要「做中學、學中做」那此刻是不是更該身體力行。
Just Do It 做就對了
發哥
農村再生說帖
一、為何推動農村再生有這麼多反對聲浪?
歷史以來任何新政策的推動必然產生反對聲浪,因為台灣社會具有自由開放的社會價值,但是這正是台灣活力的展現,代表民眾擁有高度自覺,願意為台灣未來發展共盡心力,例如在30年前中美斷交時,蔣經國總統推動十大建設開闢高速公路,民眾認為此舉將破壞生態、浪費金錢且毫無立即需求,經過30年後,證明政府的遠見。但是面對民間的反對力量,更能影響監督政府部門,推出全盤考量貼近農村實際需求與聲音的政策。
二、為何現在要立即推動農村再生?
台灣近40年來的產業發展歷經了第一波石化工業革命、第二波資訊產業革命,皆為台灣創造了高度經濟奇蹟,但是在全球性的金融風暴籠罩之下,台灣的科技業與金融業皆受到高度衝擊,台灣失業人口屢創新高,經濟成長率非常不樂觀,推動在地農業轉型與活動正是目前台灣社會最重要的機會!透過農村再生的重要改革,結合產業文化與發展地方特色及特產,推出體驗式的休閒農業及地方觀光文創產業,不但能夠活絡地方產業經濟,創造觀光旅遊內需,更能釋出眾多就業機會,吸引民眾回流,紓解嚴峻就業問題。
三、農村再生而下而上,最能夠了解農民真實需求
農村再生條例強調農村再生計畫,由農村地區以自主精神,整合在地組織及團體,而下而上提出地方社區支持型再生計畫,不但能夠提出地方最真實切身的需求,更能夠深度溝通地方,整合地方多元價值,凝聚地方共識,建立正面發展願景,同時由地方鄉鎮公所擔任共同執行角色,透過政府部門與農村社區共同參與,將能完成由點而面至完整綿密的立體網絡,呈現農村不斷躍進的新生命力與新面貌。
歷史以來任何新政策的推動必然產生反對聲浪,因為台灣社會具有自由開放的社會價值,但是這正是台灣活力的展現,代表民眾擁有高度自覺,願意為台灣未來發展共盡心力,例如在30年前中美斷交時,蔣經國總統推動十大建設開闢高速公路,民眾認為此舉將破壞生態、浪費金錢且毫無立即需求,經過30年後,證明政府的遠見。但是面對民間的反對力量,更能影響監督政府部門,推出全盤考量貼近農村實際需求與聲音的政策。
二、為何現在要立即推動農村再生?
台灣近40年來的產業發展歷經了第一波石化工業革命、第二波資訊產業革命,皆為台灣創造了高度經濟奇蹟,但是在全球性的金融風暴籠罩之下,台灣的科技業與金融業皆受到高度衝擊,台灣失業人口屢創新高,經濟成長率非常不樂觀,推動在地農業轉型與活動正是目前台灣社會最重要的機會!透過農村再生的重要改革,結合產業文化與發展地方特色及特產,推出體驗式的休閒農業及地方觀光文創產業,不但能夠活絡地方產業經濟,創造觀光旅遊內需,更能釋出眾多就業機會,吸引民眾回流,紓解嚴峻就業問題。
三、農村再生而下而上,最能夠了解農民真實需求
農村再生條例強調農村再生計畫,由農村地區以自主精神,整合在地組織及團體,而下而上提出地方社區支持型再生計畫,不但能夠提出地方最真實切身的需求,更能夠深度溝通地方,整合地方多元價值,凝聚地方共識,建立正面發展願景,同時由地方鄉鎮公所擔任共同執行角色,透過政府部門與農村社區共同參與,將能完成由點而面至完整綿密的立體網絡,呈現農村不斷躍進的新生命力與新面貌。
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農村再生蓄勢待發 原鄉、尋根、人本
在你的認知裡,什麼是台灣農村應有的面貌?是很朦朧地認為它應該是一片片綠油油的稻田,充滿人情味的地方?還是覺得農業產值遠不如工業,農地應該變更地目,發展房地產?或者,你認為台灣農村早已在1960~70年代的黃金年代之後,迅速凋零,不僅青壯年勞動人口大量出走,失去了傳承的力道,硬體設施更是滿目瘡痍;最讓人惋惜的,則是許多地區的人文特色,也逐漸被文明和歲月淹沒?
在行政院農委會的藍圖裡,農村不僅是田地、景觀、人情,或是刻意營造出來的生活情境;更代表著歷史的發源地,孕育著豐富的文學、藝術情感。簡而言之,農村是台灣人生命的源頭,也就是我們的根。
有鑑於此,馬總統在愛台12項建設中,特別提出「農村再生」計畫,成立2,000億元的基金,由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為執行機構,並致力於國會通過「農村再生條例」,來做為法源基礎,未來則將成立「農村發展署」專責推動,希望能一舉達到重建4,000個農村,和照顧60萬以上農戶的目標。
在WTO主導的全球化趨勢下,近年世界各國都將重建傳統特色的農村,列為施政主軸,歐盟國家對這點格外重視。水保局背負著振衰起蔽的使命,先在現有法令下,制定各種嘉惠農村的政策;另一方面,又必須透過各種管道居中斡旋,披荊斬棘地尋找各種資源,滿足農村基層發展需求。
水保局實地服務的個案中,最常遭遇到的問題就是法源不足,管理單位無法單一化;如果一個單項建設會遭遇十個問題,那就必須找十個不同單位來解決。因此,水保局本著「原鄉」和「尋根」的意志,長期緊密與農村接觸,收集無數基層農民的心聲,起草改革許多不合時宜的舊法令,制定「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目前行政院所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兼顧人、環境、產業與生態的互動,主要涵蓋的精神,是從「內」、「外」兩個層面雙管齊下。外,是在生態保育和硬體建設並重的前提下,重建農村的新風貌;內,則是社區的靈魂,也就是人本精神。
在過去,政府並不是沒有提出和土地改革、農村建設有關的法案,但是都因為忽略了以人為本的因素無法落實,或是導致進度嚴重落後、成效不彰。再生條例和過去相關計畫最大不同點,就在於回到人的本質,以居民的利益為出發點,採取「由下而上」的流程,把農村社區的規劃和未來發展的方向,交給在地人自主,提出讓傳統農業、文化特色大復活的「再生計畫書」,實現過去可望而不可及的夢想;而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則從過去主角的地位退居幕後,成為幫助居民圓
夢的推手。
農村之所以無價,之所以是我們的根,就是因為農夫辛勤耕耘、「汗滴禾下土」的動人畫面;而人們之所以願意回鄉務農,成為農村的靈魂,則是生態環境、硬體設施讓他們對生計沒有後顧之憂,並且看得到未來。「農村再生條例」兼顧了這環環相扣的內、外在兩個層面,來推動農村的整體發展,充分展現先進國家制定政策的全面性考量。
此外,這項草案也考量到台灣農村數量太多,涵蓋的地區也太廣,並沒有條件在短期內,全面推動各地居民提出的計畫。因此在篩選對象方面,必須是居民對社區發展有一定程度的共識,先透過少數「點」的成功案例,再連結成「線」的改善,最後才是整個區域「面」的躍進。
讓凋敝的農村再現生機,是全台灣農漁村共同的心聲;引領農村規劃發展,再現生命力,成為樂活、健康的優質環境,更是農委會、水保局共同的目標與使命。在你我生存的土地上,農委會、水保局將和所有在地人站在同一陣線,共同打拚,深耕台灣新農村。
時報周刊--農村再生折頁1
在行政院農委會的藍圖裡,農村不僅是田地、景觀、人情,或是刻意營造出來的生活情境;更代表著歷史的發源地,孕育著豐富的文學、藝術情感。簡而言之,農村是台灣人生命的源頭,也就是我們的根。
有鑑於此,馬總統在愛台12項建設中,特別提出「農村再生」計畫,成立2,000億元的基金,由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為執行機構,並致力於國會通過「農村再生條例」,來做為法源基礎,未來則將成立「農村發展署」專責推動,希望能一舉達到重建4,000個農村,和照顧60萬以上農戶的目標。
在WTO主導的全球化趨勢下,近年世界各國都將重建傳統特色的農村,列為施政主軸,歐盟國家對這點格外重視。水保局背負著振衰起蔽的使命,先在現有法令下,制定各種嘉惠農村的政策;另一方面,又必須透過各種管道居中斡旋,披荊斬棘地尋找各種資源,滿足農村基層發展需求。
水保局實地服務的個案中,最常遭遇到的問題就是法源不足,管理單位無法單一化;如果一個單項建設會遭遇十個問題,那就必須找十個不同單位來解決。因此,水保局本著「原鄉」和「尋根」的意志,長期緊密與農村接觸,收集無數基層農民的心聲,起草改革許多不合時宜的舊法令,制定「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目前行政院所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兼顧人、環境、產業與生態的互動,主要涵蓋的精神,是從「內」、「外」兩個層面雙管齊下。外,是在生態保育和硬體建設並重的前提下,重建農村的新風貌;內,則是社區的靈魂,也就是人本精神。
在過去,政府並不是沒有提出和土地改革、農村建設有關的法案,但是都因為忽略了以人為本的因素無法落實,或是導致進度嚴重落後、成效不彰。再生條例和過去相關計畫最大不同點,就在於回到人的本質,以居民的利益為出發點,採取「由下而上」的流程,把農村社區的規劃和未來發展的方向,交給在地人自主,提出讓傳統農業、文化特色大復活的「再生計畫書」,實現過去可望而不可及的夢想;而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則從過去主角的地位退居幕後,成為幫助居民圓
夢的推手。
農村之所以無價,之所以是我們的根,就是因為農夫辛勤耕耘、「汗滴禾下土」的動人畫面;而人們之所以願意回鄉務農,成為農村的靈魂,則是生態環境、硬體設施讓他們對生計沒有後顧之憂,並且看得到未來。「農村再生條例」兼顧了這環環相扣的內、外在兩個層面,來推動農村的整體發展,充分展現先進國家制定政策的全面性考量。
此外,這項草案也考量到台灣農村數量太多,涵蓋的地區也太廣,並沒有條件在短期內,全面推動各地居民提出的計畫。因此在篩選對象方面,必須是居民對社區發展有一定程度的共識,先透過少數「點」的成功案例,再連結成「線」的改善,最後才是整個區域「面」的躍進。
讓凋敝的農村再現生機,是全台灣農漁村共同的心聲;引領農村規劃發展,再現生命力,成為樂活、健康的優質環境,更是農委會、水保局共同的目標與使命。在你我生存的土地上,農委會、水保局將和所有在地人站在同一陣線,共同打拚,深耕台灣新農村。
時報周刊--農村再生折頁1
為什麼要無理性的反對農村再生呢?
台灣有許多發展成功的社區,這些社區是水土保持局幾十年來從坡地保育、農村發展…等計畫,一歩一步把他們帶起來的。發展的過程因為經費不足,或某些法令瓶頸不能突破,充滿辛酸。今天這些有幸發展成功社區的寶貴經驗可提供未發展社區做為重要參考。
為什麼台灣這麼多農村中,有的發展進歩了,有的卻停滯不前,我是一個在水保界工作30年的水保人員,我最瞭解其中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信任」,相信政府、相信水土保持局,勇於嘗試創新的社區才能享受甜美的果實。
以發展很成功的花蓮舞鶴社區為例,當地居民因為信任政府,和水土保持局工作人員充分和作,才能建設自已的社區成為經典農村,他們每日可以坐擁美麗山水,笑顏逐開,心中充滿祥和喜樂,難道我們不應該讓其他社區也和他們一樣嗎?
為了宣導保育觀念,水土保持局在舞鶴設立一處景觀優美設備完善的水土保持戶外教室;為了農村再生計畫,他們在社區辦理人力培訓…每一件事舞鶴社區民眾都積極參與,為什麼呢?正如多年前阿斗伯說的:「反正這麼多年以來水保局做的每一件事都對舞鶴山有益,也許今天他們做的事我不懂,總有一天我也會明白。」因為長久的接觸,感受到水土保持人員的用心,所以才對他們深具信心,那些少部分反對農村再生的人,不瞭解社區、不瞭解水土保持局,心中沒有善念,才會「小人之心」把別人都視為匪類,把別人的一切好計畫都看做壞事,而無理性的反對。
具留美歸國學人身份在舞鶴經營休息站的咖啡公主陳韻庭語重心長的說:「我們一家坐擁數公頃農地,本來月入不到6萬,在水土保持局幫助下,短期間收入大增,今年過年光消費卷就收了20多萬元,算錢算到手酸,農村再生有什麼不好?政府只不過是要多爭取一筆經費來加速為落後地區做一些他們以前為我們做的事,為什麼要反對?而且從當初為我們做坡地保育的林課長到徐所長甚至我們敬愛的吳局長都是我們一家的恩人兼好朋友,他們疼我們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把我們這麼可愛的農民消滅?」
舞鶴居民和水保人員牽手共同發展舞鶴成為富麗農村的故事和舞鶴居民的心聲,告訴那些不相信水保局、反對農生再生的少數人:不要再鬧了,過去一些不相信政府、不願接受水土保持局輔導的農民他們只有眼睜睜的看著別人成功,今天農村再生條例有機會讓他們在短時間追上別人,為什麼要剝奪他們建設自已農村的機會呢?無理性的反對,害人不利已,應該不是一個正常人,甚至自認是學者該有的行為吧!
林辰雄
為什麼台灣這麼多農村中,有的發展進歩了,有的卻停滯不前,我是一個在水保界工作30年的水保人員,我最瞭解其中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信任」,相信政府、相信水土保持局,勇於嘗試創新的社區才能享受甜美的果實。
以發展很成功的花蓮舞鶴社區為例,當地居民因為信任政府,和水土保持局工作人員充分和作,才能建設自已的社區成為經典農村,他們每日可以坐擁美麗山水,笑顏逐開,心中充滿祥和喜樂,難道我們不應該讓其他社區也和他們一樣嗎?
為了宣導保育觀念,水土保持局在舞鶴設立一處景觀優美設備完善的水土保持戶外教室;為了農村再生計畫,他們在社區辦理人力培訓…每一件事舞鶴社區民眾都積極參與,為什麼呢?正如多年前阿斗伯說的:「反正這麼多年以來水保局做的每一件事都對舞鶴山有益,也許今天他們做的事我不懂,總有一天我也會明白。」因為長久的接觸,感受到水土保持人員的用心,所以才對他們深具信心,那些少部分反對農村再生的人,不瞭解社區、不瞭解水土保持局,心中沒有善念,才會「小人之心」把別人都視為匪類,把別人的一切好計畫都看做壞事,而無理性的反對。
具留美歸國學人身份在舞鶴經營休息站的咖啡公主陳韻庭語重心長的說:「我們一家坐擁數公頃農地,本來月入不到6萬,在水土保持局幫助下,短期間收入大增,今年過年光消費卷就收了20多萬元,算錢算到手酸,農村再生有什麼不好?政府只不過是要多爭取一筆經費來加速為落後地區做一些他們以前為我們做的事,為什麼要反對?而且從當初為我們做坡地保育的林課長到徐所長甚至我們敬愛的吳局長都是我們一家的恩人兼好朋友,他們疼我們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把我們這麼可愛的農民消滅?」
舞鶴居民和水保人員牽手共同發展舞鶴成為富麗農村的故事和舞鶴居民的心聲,告訴那些不相信水保局、反對農生再生的少數人:不要再鬧了,過去一些不相信政府、不願接受水土保持局輔導的農民他們只有眼睜睜的看著別人成功,今天農村再生條例有機會讓他們在短時間追上別人,為什麼要剝奪他們建設自已農村的機會呢?無理性的反對,害人不利已,應該不是一個正常人,甚至自認是學者該有的行為吧!
林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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